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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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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  两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发表日期:2023-03-15 15:53:04    阅读数:893 

关于对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

两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我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15时召开选聘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比选会,因其中一家参选方报价超出比选文件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故不足三家参选方按废标处理。现再次发出比选公告选聘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二、比选要求

1、项目名称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2、服务内容对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进行任期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出具符合离任经济审计相关要求的审计报告。

中选方提供上述服务时,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

3、服务要求:

1)应指派不少于叁名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担任该项目的主办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2)为我公司提供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时,应当勤勉尽职,如果因故意或者疏忽大意造成我公司权益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我公司有权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3)能根据我公司的要求随时协助处理关于该服务内容的其他事务。

三、项目标的最高限价:7万元

、参加比选须知

1、参选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服务时限:30天(具体以比选结束之后签署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约定书为准);

2)提供满足我公司服务需求的专业团队。

2、司郑重声明:本次比选采用评定分离法。最低价报价参选方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如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将不予采纳。

3、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费用总额,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工作协调费等费用,参选方一旦被确定中选,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双方谈判确定的价格签订、执行合同约定,双方不再就价格问题进行磋商,除非我公司认为有必要。

4、各参选方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报价,但亦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参选方及指派往我的工作人员情况与专业水平与标书所述不符,或参选方及指派往我的工作人员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我司的要求,或参选方及指派往我工作人员的过错给我司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代理服务的,我司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费用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5、参选方未按本文件规定所编制的参选书无效。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各参选方提供的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存档作为以后合作参考。

6、全部参选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参选文件应由参选方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7、所有参选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骑缝加盖公章,并填写参选文件资料清单。在参选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比选参选方名称:XXXXXX;

 比选项目: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8、参选文件在比选前不得开封。

9、我公司有权在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但会给予参选方合理时间。

、参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授权委托书及参加比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基本情况表及情况简介,包含成立时间、规模;

3、拟派往我公司的工作人员情况介绍、执业证书、从业经验及目前与过往业绩;

4、服务报价;

5、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参选文件请密封,并骑缝加盖公司公章。

六、比选程序

1、发布比选公告

2、资格审查;

3、参选方递交参选文件;

4、比选谈判会;

5、公布比选结果

6、合同签订。

递交参选文件时间:2023年3月15日1600分至20233171500分止,由参加竞选的单位携带参选文件前来我司参加比选评审会。(注:恕不接受邮寄投递。超过此时间送达的,所投参选文件无效)

比选评审

时间:2023317下午1500分

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469号市政大厦409会议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96331068

 点: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9会议室

十、司对本次比选活动及相关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项目名称: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人:                            (加盖公章)

   期:             

 

 

 

 

响应声明

 

致: 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的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比选文件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提交参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保证参选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三、我方承诺遵守比选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参选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二、公司及指派至本项目人员基本情况简介

 

 

参选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执业人数

 

该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指派至本项目的专业人员

执业类别及证号

承担项目经验

 

 

 

 

 

 

 

 

 

 

 

 

 

 

 

 

 

 

 

 

 

 

 

 

 

 

 

备注

本单位承诺以上表格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否则愿意承担本次参选无效的后果。(加盖公章)

 

 

 

 

 

三、报价一览表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醴陵市渌江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两位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报价

 

 

服务期限

30天(具体以比选结束之后签署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约定书为准)

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费用总额,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工作协调费等费用。